為進一步加強我街綜合行政執(zhí)法工作,充實人員隊伍,現(xiàn)擬招聘綜合行政執(zhí)法輔助人員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無犯罪記錄;
(三)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可以上夜班;
(四)要求:18周歲至45周歲(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身體健康,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
(五)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有駕照者的優(yōu)先考慮。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在現(xiàn)場報名之后,次日之前,請將《越秀區(qū)礦泉街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的word文檔電子版發(fā)送郵件至4125502@qq.com,郵件標題和word文檔命名都要注明“姓名+報名崗位”。
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 ,下午14:00時-18:00時。周六周日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北站路明泉街6號(明泉花園內)礦泉街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
2.報名須提供的材料及資格審查
(1)應聘者報名時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附件《越秀區(qū)礦泉街公開招聘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張貼小一寸證件照,于現(xiàn)場報名時提交。另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的原件(驗視用)和復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學位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駕駛證等亦可提供復印件。提交的復印件均不退回。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報考者必須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不予錄用。通過初步資格審查的,將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后續(xù)相關事宜。
(二)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綜合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或以上為及格。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或以上的可以開考。面試人員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違者視為棄權,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員要遵守考場紀律,按面試程序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guī)定,影響面試。
三、體檢及考察
從面試成績及格的報考者中,按照成績高低順序,按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主面試官的評分高低確定成績先后順序。體檢參照事業(yè)單位錄用體檢標準,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報考者自理。如不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從成績及格的報考者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組織體檢的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并在指定的醫(y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
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素養(yǎng)、學歷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入圍考生須配合單位完成組織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對擬聘用的人選在越秀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個工作日內未能配合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xù)的,或考察不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需要,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三)本次招聘成績保留一年有效期(自面試當日起算),一年內如有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從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且未被其他單位聘用的面試成績及格的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工資待遇按礦泉街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執(zhí)行。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考。
(二)身份證是參加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考生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
(三)本公告由礦泉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6290336;聯(lián)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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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泉街道辦事處
2025年11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105529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