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吸引優秀人才,決定于近期公開招聘8名教研員。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教育研究院是廣州市教育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掛廣州市教師發展研訓中心牌子。開展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研究,追蹤和分析教育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為教育決策提供支持;承擔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教學研究,教材編寫和教師培訓工作;組織課程、教材、教法改革實驗,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及考試命題研究;提出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承擔全市教育科學規劃及課題指南的編制,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教育科研項目的研究及過程管理、專業指導、評價與推廣,國家、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與教學成果獎的推薦項目評審與指導,開展國際教育研究,負責全市教育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以及教育類報刊資料的編輯出版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各學科(專業)特約教研員和教研會等學術團體開展活動。
二、招聘職位和人數
詳見《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教育研究院2025年公開招聘教研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非2025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資格條件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作經歷證明、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新發布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5〕9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各崗位具體專業、學歷、學位、年齡以及其他要求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2.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8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相關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3.所有報考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4.所有報考人員所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招聘專業名稱及代碼按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所學專業依據。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蓋公章的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
5.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6.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網上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17日9:00至2025年11月21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上填報資料:報考者登錄人事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sydwzp.rsj.gz.gov.cn:5896/vsgz88wsbm/login)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上傳照片、相關證件和材料,并且完成網上報名。
2.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在系統填報);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國徽頁及個人信息頁);
(3)個人戶口簿(地址頁與本人頁);
(4)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材料等(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與職位要求相關的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還需提交本科學歷學位證書材料)。
3.報名有關要求:
(1)本次招聘僅限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并填寫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進行注冊。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報名時,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資料,對報考人員專業、學歷學位等崗位條件進行系統初審,不再進行人工資格初審。報名成功,視為通過系統初審,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凡與報考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的“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欄中逐一填寫清楚,不得漏填。
(5)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含1:3),其中:體育教研員(崗位代碼1-1)、通用技術教研員(崗位代碼1-2)不受開考比例的限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6)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經批準同意筆試開考比例調整為按1:2設定,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仍達不到1:2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二)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請于2025年11月27日上午12:00后,通過人事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sydwzp.rsj.gz.gov.cn:5896/vsgz88wsbm/login)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筆試
1.時間:預計在2025年11月30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為學科知識、專業素養、教育學、心理學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
4.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對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當通過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時,按通過的實有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審查。
5.體育教研員(崗位代碼1-1)、通用技術教研員(崗位代碼1-2)的報考者免筆試,其面試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6.筆試成績及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教育研究院網站(網址:https://www2.guangztr.edu.cn/)公布。
7.應聘人員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應聘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現場資格審查
1.通過筆試(含免筆試)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2.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3.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準考證、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教育研究院2025年公開招聘教研員資格審查資料目錄》(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
5.資格審查只允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6.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聘單位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網站及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四路172號廣州市教育研究院。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問答等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當場公布。
4.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在綜合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另行進行面試。
(六)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合格者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生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體檢和考察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機會,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實施。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決定,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九)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應聘人員無特殊原因,在6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配合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聘用。
2.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招聘崗位等級予以聘用,工資待遇按所聘崗位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忌鷧⒓涌荚?、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原則上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
(七)聘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聘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八)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確保在進入考察環節時能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無法在考察階段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未經單位同意報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十一)關于各招聘崗位的相關報名和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撥打電話進行咨詢。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38555359,技術咨詢郵箱地址:hrssgz@gz.gov.cn;廣州市教育研究院咨詢電話:020-83065860;廣州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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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文章來源:https://jy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5367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