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荔灣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廣州市荔灣區實際,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詳見《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編制教師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 說明:“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編制教師職位表》(附件1)規定的條件。??? 2.年齡條件: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50周歲以下(即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45周歲以下(即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齡可放寬5年:(1)獲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優秀教師”、“骨干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且具有中小學一級以上(即中級、副高級)教師職稱的優秀骨干教師;(2)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及其直屬業務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比賽獲地市級三等獎以上且具有中小學一級以上(即中級、副高級)教師職稱的優秀骨干教師。(備注:具有中級職稱且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職稱且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即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經歷: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學一年及以上任教工作經歷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學任教(不含實習生)。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18日。工作經歷年限須提供相應年限的單位繳納社保記錄和勞動合同,社保繳納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單位須一致;工作經歷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4.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5.所有報考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如報考小學職位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職位需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6.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或學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且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課程成績單(加蓋院校公章),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應聘職位要求的專業一致,若其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職稱證)中所任教的學科與應聘職位學科相一致,則視為專業一致。?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網上確認、綜合素質評估-基本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評估-心理品質測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4月20日17:00。 (2)網上填報資料:報考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資料信息并且完成網上報名。 2.報名有關要求 (1)本次報名僅限網上報名,不接受考生現場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報考人員專業、學歷學位等崗位條件進行校核。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按報名人數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對于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延長報名時間,延長報名3天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考試網上確認。 1.網上成功報名的考生需登錄報名系統進行考試網上確認。 2.考試網上確認相關通知將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事業單位招聘/相關通知欄目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網上確認的操作方式: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廣州市”——搜索——確認參加考試。 4.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才能參加基本能力測試以及本次招聘后續的各項環節。 5.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基本能力測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基本能力測試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綜合素質評估-基本能力測試。??? 1.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以基本能力測試準考證為準。 注: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無需參加此環節。 2.基本能力測試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職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3.基本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設合格線。基本能力測試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4.根據考生基本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各職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品質測試的人員。當通過基本能力測試人數不達上述比例時,按通過的實有人數進入心理品質測試。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考生,則同分者并列進入心理品質測試。 (四)綜合素質評估-心理品質測試。 1.所有入圍考生均須參加心理品質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另行通知,心理品質測試網址:https://cp.zgrsw.cn/。 2.心理品質測試的結果僅供招聘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參加了心理品質測試的考生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審查。? 點擊閱讀原文可下載附件: 1. 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編制教師職位表 2. 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 3. 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4. 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