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園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編教師1名。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幼兒園非編教師1名。
二、招聘對象
社會人員,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荔灣區協和幼兒園2025年3月公開招聘非編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學前教育專業經歷,且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6.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7.其他條件:見附件1職位表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錄用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廣州市荔灣區協和幼兒園2025年3月公開招聘非編教師職位表》(附件1)規定的條件。
2.年齡條件: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受理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相關信息將在廣州市荔灣區協和幼兒園公眾號上及時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擬定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4日(5天)
按崗位需求制定招聘公告,在廣州市荔灣區協和幼兒園公眾號公告5天。
(二)報名
報名時間:擬定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8日
1.本次報名僅限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方式資料:
①2025年3月廣州市荔灣區幼兒園非編教師招聘報名表(附件2);
②個人簡歷(含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
③身份證
④戶口本掃描件;
⑤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⑥學信網學歷證明掃描件;
⑦其他體現個人專業能力和水平的證書掃描件(含應聘崗位相關專業教師資格證掃描件)。材料按以上要求放在一個文件夾壓縮發送至指定郵箱(xieheyou2024@163.com),文件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擬定2025年3月31日
2.審查地點:廣州市荔灣區彭城東路24號協和幼兒園(西村園區)
3.幼兒園對電子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將在幼兒園公眾號通知考生來園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來園資格審查前,請自行準備好以下審查資料
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需打印簽名);
②資格審查表(附件3需打印簽名);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④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地址頁及本人頁;屬學校集體戶口的,提交地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且需加蓋公章);
⑤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含學信網學歷證明)。
凡不符合招聘條件、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均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組織考試
考試時間:擬定2025年4月1日
考試地點:廣州市荔灣區協和幼兒園西村園區
筆試時間:擬定2025年4月1日上午
1.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筆試,進入筆試環節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將會在幼兒園公眾號進行公告。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成績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政治時事等。
3.按照筆試合格者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該職位入圍考生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2025年4月1日下午
1.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理論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測試。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和時間、地點將會以電話通知與幼兒園公眾號公告。
2.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3.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將以信息的形式發給考生。
(五)體檢
體檢時間:擬定2025年4月2日
1.按照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各環節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名單。
2.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組織實施。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稿)執行。
3.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六)考察
考察時間:擬定2025年4月8日
1.進入考察環節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在幼兒園公眾號另行公告。
2.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我園將聯系相關部門對進入考察環節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不通過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七)公示
公示時間:擬定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1日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幼兒園公眾號公示3個工作日。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在同一崗位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1.考生放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九)聘用和相關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擬聘人員須取得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所有擬聘用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3.所有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
五、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考生報名后視為認同公告所有內容,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須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3.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或隱瞞任何不適宜聘用情況的。
4.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荔灣區協和幼兒園可根據工作進度做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幼兒園公眾號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由廣州市荔灣區協和幼兒園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聯系電話:1892231594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監督。幼兒園紀檢監察部門將負責整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取得應聘資格,或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020-2628312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六、完成招聘時間
擬定2025年4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