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
一、招聘職位及工作職責
(一)招聘職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18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工作職責:主要從事檢察辦案輔助性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2.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校在讀人員不得報考;
3.報考年齡為要求18至28周歲(即1995年6月29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有不良誠信記錄情形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報名方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本次招聘的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見附件1)。
(二)報名方式。本次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下午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確認符合條件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報名資料(PDF格式)至我院指定郵箱:hzqjcyzk@163.com:①《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附上照片);②本人身份證正、反面;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其他證明資料。并以“姓名+招聘崗位+手機號碼”的格式為郵件主題。網上報名結束后,我院將通過郵件回復現場確認時間段。逾期不接受報名。網上報名通過不作為符合考試資格,以現場確認發放準考證為準,最終現場確認安排由我院統籌組織。
2.現場確認:2024年7月3日至7月5日(3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寶崗大道1095號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考生本人按照告知的報名時間段帶齊所需原件及復印件材料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審查報考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不符合者不予通過或取消考試資格。考生須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段前往我院確認報名,不得委托他人報名,不接受未經過網上報名直接參加現場確認,逾期不接受報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24版)》進行報考(詳見附件3),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
2.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其他要求。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本人),具體如下:
①應屆畢業生: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雙面復印在同一頁紙)、《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附上照片)、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已通過須提供相應證書或證明材料)、C1以上駕駛證照(已持有須提供相應證件)等證明材料。
②社會人員: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雙面復印在同一頁紙)、《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附上照片)、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張、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屬集體戶口的,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及本人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社保繳費清單、勞動合同、單位加蓋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等佐證材料),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員工(含試用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已通過須提供相應證書或證明材料)、C1以上駕駛證照(已持有須提供相應證件)等證明材料。
考生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后續考試和錄用資格。招考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予以參加考試;不符合者不予通過或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A類職位筆試以法律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為主,B類職位筆試以綜合素質測試為主,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時間初定于2024年7月14日上午,具體時間以準考證注明為準。
考生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開考30分鐘內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招考單位以電話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面試時間和形式等信息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設合格分數線。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進入后續環節的考生,招考單位以電話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五、體檢和政審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對面試合格的考生,聘用資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啟動前,期間內如有本院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相應類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空缺人數等額依次遞補人選,進入體檢、政審考察環節。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在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兩周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含復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我院組織政審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是否符合錄用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在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政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檢察”微信公眾號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存在影響聘用情形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
放棄聘用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現其他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七、薪酬待遇和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按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待遇標準按區編外人員管理及單位編外人員薪酬管理制度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在組織實施招聘過程中,如遇重大突發情況,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海珠檢察”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過程和聘用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請考生認真填寫聯系方式,務必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錯誤導致無法聯系,致使招聘通知信息延遲等問題,個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五)此次招聘不解決戶口、住宿問題,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六)招聘工作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電話:020-89016809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