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有關要求,現將廣東省國土資源檔案館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資格復審相關事宜予以公告。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廣東省國土資源檔案館且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的人員為資格復審對象,名單詳見《廣東省國土資源檔案館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
請資格復審對象到廣東省國土資源檔案館6樓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468號1棟6樓616室。
聯系電話:020-87768351
四、資格復審提供材料
請資格復審對象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工作人員查驗原件后當場返還,收取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一式一份。
(一)《報名登記表》(網上打印);
(二)筆試準考證;
(三)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居民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戶口屬集體戶的應聘人員可不提供戶主頁原件,但需提交加蓋與原件相符章和集體戶口單位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
(五)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
(六)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交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無專業代碼)且已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八)有工作經歷的人員應提供工作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工資證明、社明等佐證材料;
(九)承諾書(附件);
(十)在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應由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且應滿最低服務期限;
(十一)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十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一)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提供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二)入圍面試人員因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由本單位自行通知,不再發布公告。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后續考察等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入圍面試人員如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以委托他人前來辦理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須持入圍面試人員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并攜帶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發布的《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其《報考指南》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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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
廣東省國土資源檔案館
2024年5月21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