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公告
為及時補充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加強我區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9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范圍
具體崗位及范圍詳見《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崗位表》(附件1),其中荔灣區醫療保健服務中心所招聘崗位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崗位,其余崗位均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編制崗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中第五條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為便于管理,報考人員在辦理錄用后戶籍須遷至廣州市;
7.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崗位條件
詳見《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崗位表》(附件1)。其中:
1.相關崗位年齡要求的計算截至2023年9月15日前,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7年9月15日(不含當天)后出生;在40周歲以下的,為1982年9月15日(不含當天)以后出生;在45周歲以下的,為1977年9月15日(不含當天)以后出生;在50周歲以下的,為1972年9月15日(不含當天)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2.本次招聘,“2023年畢業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另面向社會招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于本科畢業后當年開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培訓合格的醫師與2023年畢業生同等對待;
3.符合《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崗位表》(附件1)中要求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條件。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報考人員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一致);
4.具體工作經歷、年限以及相關資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戶口本、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至日期為報名首日(2023年9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7.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8.荔灣區衛生健康系統公益一類、二類在編人員不得報考本次招聘中與其所在單位同類別的事業單位崗位;
9.擬報考的崗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明確的各類回避關系情形的;
10.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年畢業生;
11.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2023年9月15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起分別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站(https://www.qgsydw.com)和“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站(https://www.qgsydw.com)報名,報名時間自2023年9月15日起。
2.資格初審和打印準考證: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初審,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
報考崗位為專業技術七級、專業技術四級的人員以及要求博士學位的崗位報考人員免筆試,可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無需打印筆試準考證。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在報名結束前,考生可修改報考崗位,報名截止后,將不再允許修改報考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
4.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要求為1:3,報考人數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延長3天報名時間,延長報名結束后,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筆試。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注意事項將在開通打印準考證首日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公布(如不可抗力原因,準考證上的有關內容需要調整的,請考生以發布調整公告內容為準)。
2.考試內容:主要測試專業理論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報名系統公布,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考生可自行登錄系統查詢本人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于公布筆試成績時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進行,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用A4紙打印,一式一份),免筆試者免于提供筆試準考證。
(2)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集體戶人員提供戶口本個人頁及加蓋公章的首頁復印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人員的報考學歷、專業必須符合崗位對應的學歷層次及專業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若崗位同時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須同時取得報考學歷、專業相對應的學位。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因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而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且須提交課程成績單(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供審核是否符合要求(持境外學歷報考者無法提供專業方向證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認定)。
(4)報考崗位對職稱資格、執業證等有要求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有具體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有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年限的單位繳納社保記錄和勞動合同,社保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須一致,不一致時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認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2014年10月前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面向社會招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象未能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規范化培訓合格證,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承諾書,承諾在聘用前提交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考生需在收到錄取函十五天內完成醫師執業注冊或執業地點變更,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招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
接受資格復審的人員,如在審核結束之日前不能提供齊全的材料或無法提供所需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過程中有不通過資格復審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申請復核。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即可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