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華街道招聘合同制社區組織員3名,經面試、體檢和組織考察等程序,并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3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原擬錄用人員李慰婷因個人原因提交《放棄錄用說明》放棄該職位,現擬遞補第4名李妙菁,并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公示3天)
二、受理單位及電話
受理單位:廣州市荔灣區監委派出昌華街道監察組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昌華大街5號
聯系電話:020-86537269
三、相關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信、電話等形式反映。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詳實具體。
3.廣州市荔灣區監委派出昌華街道監察組將對反映人信息嚴格保密,按規定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予以核實處理,并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
4.經核實調查,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將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根據上級部門的工作安排,辦理聘用手續。
五:擬招聘人員基本情況
序號 |
姓名
|
姓別 |
身份證 |
筆試 |
面試 |
綜合排名 |
是否參加體檢并合格 |
組織考察是否合格 |
是否擬聘人員 |
1 |
李妙菁 |
女 |
4401111994*******9 |
67.84 |
78.8 |
4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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