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是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與廣州市第六中學合作舉辦的一所公立學校,是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為滿足學校高起點教育發展需要,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13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黃埔區實際,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雇員制教職員11名(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地點、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人員范圍
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規定的擇業期高校畢業生)以及社會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二)招考地點
本次招聘在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廣州黃埔區長洲街金蝶路43號)設置考點。
(三)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雇員制教師9名,職員2名,合計11人。職位表詳見附表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時間計算截止至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報考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雇員制教師除了基本條件,還應具備以下具體資格條件,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1.2021年應屆畢業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研究生學歷者,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
符合廣東省擇業期政策的往屆畢業生也可以2021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畢業1年內也視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至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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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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