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廣州市越秀區決定在區內開展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廣州市越秀區街道副科級領導職位共5個(附件1)。
二、調任范圍
廣州市越秀區區屬未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三、調任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和公務員回避等有關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44周歲以下。
4.事業單位管理崗工作人員應擔任與擬調任職務層次相當的領導職務滿2年,或擔任高于擬調任職務層次相當的領導職務;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在區屬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或者影響期已滿但影響尚未消除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試用期未滿的;
9.按照有關規定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調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10.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年齡等計算時間,截至公開調任公告發布之日;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四、調任程序
(一)報名。報考人員如實填寫《越秀區2024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給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由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工委、黨組)。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不得報考調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工委、黨組)審核報考人員的政治表現、廉政情況、檔案信息等,對報考人員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等進行初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登記表》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在規定時間內匯總相關報名材料報送至區委組織部。報名材料包括:1.報名登記表;2.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證明;4.干部任免審批表(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5.事業單位人員招聘材料;6.任職證明材料(符合報名資格和調任職位條件的有關任職文件、崗位聘用審核備案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等);7.報名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等(除報名登記表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8日下午18:00。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為激勵在工作中擔當作為、成效突出、表現優秀的人員,本次公開調任設置以下兩類加分項目:(1)參加我區對口幫扶工作,派駐期滿并完成幫扶工作任務的(包括但不限于援藏援疆、東西部協作、省內對口幫扶協作、駐鎮幫鎮扶村等),可加2分。(2)參加工作以來個人獲得表彰獎勵的,最高可加3分。其中,個人曾獲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的,可加3分;曾獲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獎勵的,可加2分;曾獲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可加1分。個人獲得不同表彰獎勵的,不累計加分,取最高項目得分。
上述兩類加分項目的分數可累計計算,最高不超過5分。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工委、黨組)需嚴格審核把關加分項目,并對報考人員加分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從發布公示的下一個工作日起算)。公示期滿后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工委、黨組)出具加分情況說明(附件3),連同佐證材料在報名時間結束后7天內匯總報區委組織部。
考生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加分項目分數與筆試成績直接相加再進行排名。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加分項目分數無效。
(二)資格初審。由區委組織部統籌調任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少于1:3的,取消該職位開考(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確認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審核或取消開考的,將及時向報考人員反饋情況;對資料不齊全的,及時通知單位在2天內補充報送;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筆試。列入開考的職位,統籌組織筆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60分以上的為合格,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筆試成績與加分項目分數直接相加,根據相加后的成績由高至低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調任單位對入圍資格復審人選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資格條件等事項進行審查。入圍面試人選須按要求及時、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對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可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項目分數)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人選入圍面試環節,面試將在越秀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面試公告,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解決問題、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70分以上的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
(六)體檢。按筆試成績40%(含加分項目分數)、面試成績60%的加權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并按相關要求組織體檢。
(七)組織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入圍考察對象人選。由調任單位按規定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法,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其與調任職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情況,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按照規定從嚴審查,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注意核實考察對象的身份及相關信息,如實署名蓋章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調任資格等情形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調任人選和公示。根據考察情況,調任單位黨委(黨工委、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任人選后報區委組織部。擬調任人選經審定后,按照規定統一安排在調出、調入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過程中發現有影響調任情形的,依照規定取消其調任資格,可根據調任單位意見進行遞補。
(九)調任審批和任職。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且符合調任有關規定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任手續,任職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調任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調任資格。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有關規定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事業單位面試時間
(二)公開調任工作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從事公開調任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道正派、保守秘密。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四)本次公開調任對報考人員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本公告由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3268371(報名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越秀區2024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職位表
2.越秀區2024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加分情況說明
中共廣州市越秀區委組織部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