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一)2024年應屆畢業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之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往屆生: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第五條所列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
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相關文件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技能要求;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職業(執業)資格;
8.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10.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二)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
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博士學位者其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首日。)
往屆生:35周歲及以下;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同時有初/高中畢業班教學經歷者可放寬至40周歲;具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同時有不少于兩屆初/高中畢業班教學經歷者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首日)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崗位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須具備附件1所列出的其報考崗位對應的具體資格條件。
2.報考人員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應與其所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見附件1)。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聘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或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3.往屆報考人員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不包含職中和高校的教師資格證),通用技術教師可以憑物理或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報考。2024年應屆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人所修專業名稱須與所報考的崗位相對應(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詳見“附件3”)。
5.報考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若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無法明確顯示專業方向的,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報考人員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及證明專業方向的相關材料等,供審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審查結果為準。
6.語文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應通過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其他科目人員應通過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報考中學英語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在聘用前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獲得境外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的考生除外)。
7.往屆生須具備相對應的初級及以上教師職稱或1學年及以上普通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首日)且報名時在普通中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報考通用技術教師崗位的往屆生可以憑物理或信息技術初級及以上教師職稱或1學年及以上普通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首日)且報名時在普通中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具有博士學位的除外。
8.通過招考的擬聘用人員應在正式錄用前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考生如在2024年12月31日前無法獲得職位招聘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曾有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曾因虐待或體罰學生等被開除和/或解聘的;
8.具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9.廣州市南沙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10.已簽訂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協議書且尚未達到約定服務年限的高校畢業生;
11.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或不允許從事教師職業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
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依次按照網絡報名、筆試報名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資格復審與心理品質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進行。
本次招聘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總成績。
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準考證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到考場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均視為放棄考試。報考人員在各考試環節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無條件取消考試資格。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8日9:00至1月12日17:00。
3.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第三批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條件的,均不可以報名,即便報名成功最終也將不予聘用。
(2)應使用最新身份證信息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內)。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審查,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與完整性負責,符合設定的崗位條件并成功報名視為資格初審通過。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1:3比例減少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
(二)準考證打印
1.時間:初定為2024年1月13日9:00-1月14日17:00時止。
2.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專業的博士學位考生免筆試,無需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時間: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
3.對象:所有打印準考證的考生
4.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學科知識,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等。
5.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時長60分鐘,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筆試人員)確定進入資格復核環節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數進入資格復核。
6.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專業的博士學位考生免筆試。
(四)資格復核與心理品質測評
1.時間:具體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
3.對象:參與筆試人員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筆試人員)確定進入資格復核環節。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核環節。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核環節。
4.資格復核有關事項:
(1)資格復核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詳見《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資格復核目錄表》(附件2)。
(2)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憑《面試通知書》方可參加面試;經復核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人選空缺,可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3)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資格條件、隱瞞或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查實,不予聘用。
5.心理品質測評: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參加心理品質測評,時長約30分鐘。心理品質測評結果不公布,僅供招聘單位組織考察環節參考,不計入綜合成績。
(五)面試
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或小組討論,和無學生授課兩個環節。專業技能測試或小組討論占比30%,無學生授課占比70%。面試總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本次面試時段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報考人員,并經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
1.專業技能測試或小組討論
(1)時間:具體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
(3)對象:通過資格復核的報考人員。
(4)各職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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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職位類別詳見附件1) |
測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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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職位 |
專業技能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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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職位 |
小組討論 |
(5)專業技能測試或小組討論,成績占面試總分30%,成績將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報考人員,并經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入面試成績。
2.無學生授課
(1)時間:具體以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或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2)地點: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
(3)對象:通過資格復核的報考人員。
(4)無學生授課包括備課與授課,成績占面試總分70%,成績將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報考人員,并經報考人員簽名確認。如報考人員提前離開或拒絕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視為已通知。無學生授課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入面試成績。
(六)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不達60分不予聘用。按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排序確定最后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為報考人員綜合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