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
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崗位職責
(一)招聘人數
招聘輔警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輔警不具備人民警察、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身份,按照勞動合同簽訂聘用)。
(二)崗位職責
協助人民警察從事和開展社會治安防控、執法執勤、技術支持及其他規定輔警可以從事的警務活動。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憲法;熱愛警務輔助工作,有良好的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沒有參加邪教活動;能適應夜間執勤和節假日輪換值班。
(二)文化要求: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招聘可降低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報考人員須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三)年齡要求:18至35周歲(即1989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四)身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弱和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無傳染性疾病,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應聘人員按要求參加體檢,所檢項目達標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
1.時間: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3個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時,下午14:30至17:00時。逾時不接受報名。
2.方式:僅接受現場報名。
3.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應元路145號(越秀分局機動大隊)現場報名點。
4.提交資料:資料原件經核驗后當場交回本人,復印件統一為A4紙規格,由公安分局警輔辦收存,不退還。
(1)《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輔警招聘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戶口簿(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
(5)2025年4月之后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登陸手機銀行APP或到中國人民銀行自助機打印)
(6)退役軍人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是退役軍人身份的)
(7)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白底相片(3張)
(二)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體能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筆試環節。總成績滿分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1.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身體素質情況,測試評分為合格、不合格。測試項目及標準:項目1:4x10往返跑男子組≤14秒、女子組≤15秒為合格,每人兩次機會;項目2:縱跳摸高男≥265厘米、女≥230厘米為合格,每人三次機會。項目1、2全部合格為體能測試合格。考生務必根據本人身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試,在體能測試過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法律基礎知識、社會常識等(客觀題)。考生憑身份證和《筆試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考核,開考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考試作弊,直接取消報考資格。筆試結束后適時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60分(含)以上,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面試對象依男女分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入圍人數未能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環節。
(三)體檢
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男女分組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
定體檢對象,所檢項目達標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粵人社發〔2010〕382號)。體檢不合格的,可依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政審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考察,主要審查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出現考察不合格、放棄考察資格的或發現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該崗位依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錄用公示
1.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和政審考察等環節后,根據招聘計劃需求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2.將進入面試環節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納入后備人才庫,自本次招聘完成后起算,1年內如相應崗位出現空缺,將視情況開展遞補。
(六)簽訂用工手續及崗前培訓
公示結束后,未收到有關情況反映的,由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綜合保障中心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由越秀區分局統一調配,試用期為6個月,錄用考生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紀律約束和勤務安排。試用期間,對崗前培訓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試用期相關規定行為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
四、福利
(一)工資福利
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輔警人員的工資福利(含單位及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等)由財政包干經費統一保障,具體以財政核發為準。
(二)其他福利
1.享有定期參加健康檢查的權利;
2.納入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的職業工種范疇,符合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輔警可根據《廣州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申請入戶廣州;
3.享有各類慰問補助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應確保手機號填寫正確,確保招聘期間通訊暢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資料,不按時參加考試、體檢,不配合政審等任一情況的,視為個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應聘人員隱瞞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
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未盡事宜,由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負責最終解釋。咨詢電話:020-83543803;咨詢時間:逢工作日9:30-11:30,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