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茂名市教育局直屬廣東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有關規定,現將廣東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
在統籌考慮學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本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定為60分。
二、資格復審對象
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和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為《茂名市教育局直屬廣東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中備注欄帶“*”的人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資格復審地點:廣東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報告廳(茂名市高新區奧體大道129號)
四、資格復審事宜
(一)由招聘工作小組負責電話或短信通知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并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工作,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由招聘工作小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請從廣東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西門進入資格復審現場,考生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入圍資格復審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在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遞補的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程序。
資格復審遞補時間為:2024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
(二)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帶齊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如下材料(材料復印件均需在正面底部空白處簽名):
1.報名表(須在簽名欄簽名并填寫日期)。
2.學歷和相應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鑒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內在讀應屆生提供在讀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所在院校的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讀應屆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的符合任教學段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或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證明)。
5.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過程中,對證件(證明)資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有關要求
(一)請考生保持報名時的手機號碼不變,以便聯系。
(二)未盡事宜,由廣東實驗中學附屬茂名學校(0668-5112871,地址:茂名市高新區奧體大道129號)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