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3月3日在荔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了《關于開展廣州市荔灣區2023年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公告》。根據廣州市居住證辦理最新政策,經咨詢相關業務辦理部門,現補充公告如下:
滿足“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廣州市居住證滿3年及以上”的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網絡報名和現場資格復審期間,除上傳和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現居住地址位于廣州市內)以外,請補充提供居住地街(鎮)綜合保障中心出具的《流動人員歷史信息登記表》,或者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和服務有關部門出具的能夠如實反映報考人員滿足“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廣州市居住證滿3年及以上”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他事項仍按照原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原公告鏈接: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8830668.html
廣州市荔灣區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