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公開招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區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緩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人員緊缺的現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公開招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69名。
一、招聘崗位、對象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公開招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面向抗疫一線醫務防疫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和要求
資格條件中的招聘對象,包括應屆畢業生、往屆生、不限、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
1.應屆畢業生:
(1)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間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包含國(境)外符合條件的畢業生。
(2)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港澳2023年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資格。
2.往屆生:指報考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并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備相關的資格證和執業證(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4.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指疫情防控期間,在南沙區屬各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樣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任務,并根據《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曾按一類一檔標準在廣東省領取臨時性工作補助,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九條規定,尚未入編的醫務防疫人員。
截至報名首日報考人員必須為我區在職在崗人員。
所有人員均須滿足報考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薪酬待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招聘的人員采取定編定崗不定人的政策執行,辦理入職手續后,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待遇執行。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中規定的戶口遷入條件;
7.報考人員年齡規定:
(1)應屆畢業生和初級職稱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中級職稱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高級職稱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8.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中醫藥局轉發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粵衛科教函〔2022〕14號)(網址鏈接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開招聘將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報考相應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資格條件
各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公開招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衛生健康局面向抗疫一線醫務防疫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2)。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
(三)不得報名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近2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屬南沙區區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人員(含定編定崗不定人人員)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首日。
四、招聘公告
1.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至7月5日)。
2.公告發布網址: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gz.gov.cn)(業務專題欄目下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版塊);
(2)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官網
(http://www.gzns.gov.cn/zwgk/tzgg/index.html)(政務公開欄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塊)。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方式、確認及打印準考證
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關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官網信息。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如在面試前資格審核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3.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網上確認流程一經完成,不得改報。
4.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5.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導致未通過網絡初審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6.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對于專業技術崗位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提供參考材料。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環節。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測試相關專業理論知識。
3.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比為1:3設置。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4.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延長報名后,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5.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