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治理工作隊隊員13名,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職責
受聘者由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統一調配使用,工作區域為廣州市黃埔區,需輪流參與24小時在崗值班,服從工作調劑,適時分配至街道工作。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社會治理工作隊隊員13名。其中,男性隊員11名,女性隊員2名(崗位設置詳見附件1)。
(二)工作職責
1.參與區委政法委機關職能科室相關業務工作;
2.協助區內各職能部門、街(鎮)開展重點區域專項整治工作;
3.參與區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綜合保障工作;
4.完成區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備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工作安排。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
4.身高要求男性凈身高172cm以上、女性凈身高160cm以上。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優秀退役軍人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形象氣質佳,無精神病史,無影響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體表無紋身、無明顯大面積疤痕、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矯正視力達到4.9(0.8)以上,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7.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黃埔區戶籍或居住者、有社區專干或專職網格員等工作經驗的人員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者有吸毒、參邪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緊缺人才
4.曾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社會治理隊員工作的。
三、報名方法
(一)網絡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53)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7月31日(星期三)18:00,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申請。報考人員對照招聘條件,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按照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系統審核。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報名系統查詢。
3.筆試確認及打印準考證。經資格初審通過,報名人員應于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6日17:00,登錄報名網站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筆試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筆試確認后,于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初定于2024年8月10日上午,具體時間以準考證注明為準。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24版)》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詳見附件2)。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或本人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報考人員需詳細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因填報信息不全或錯漏導致報名審核不通過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到報考者本人,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導致相關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現場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6.報名結束后,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人數的5倍及以上的,招聘單位視情況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7.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數。
四、考試
考試包含筆試、面試、體能測試三項。各項目考試順序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調整(具體時間及地址以短信通知為準)。
(一)筆試
1.筆試測試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考生須誠信應聘,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所簽勞動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是考生參加招聘各環節的重要憑證,在參加考試、考核時須同時攜帶出示核驗,證件不齊或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考試。
(三)此次招聘不解決戶口問題,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四)招聘工作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30電話:020-82108607,聯系人:曾隊、彭隊。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負責最終解釋。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
2024年7月22日
